[本文轉自Facebook]
終於說到都市更新這個議題了,是本人從事的專業雖然在這裡談並不是非常適當,我用最簡單的語言說明
1.所有權人(居民) -擁有土地,是一切價值的所在(有土地才能蓋房子,所以居民才是主角)
2.建築師(規劃者)-設計新建築,以滿足居民及未來都市需求(建築師設計新建物應符合所有權人需求, 也當負起回應都市需求的社會責任,很累人的工作,but i love it)
3.營造商 (施作者)
4.建管(審核者) -查察核定設計,是否有符合都計及規範(清廉!公正!我只要求他們能這樣,我相信小英領導的市政府,一定能做到這樣)
有沒有發現我漏了一個單位,那就是“建商“因為,這也是台灣的奇蹟之一
居民們(所有權人)協調把整筆土地,委托銀行設定抵押就足夠有資金來聘請建築師(設計)和營造廠(施作)建管只要審定一切是合乎規範,核定發照最後多出來的建物賣出,還銀行錢拿回土地,有多的就個自分配
就是如此簡單,建商不過只是把事情搞得更複雜了,且抬(炒)高了市場價格,已達他們所需之獲利。所以只要貸款資金充足,建築營造成本及多出的銷售金額達到平衡,並回應都市整體設計及公共停車需求需求。
最後容我再說幾句,若是多出戶數的部分,政府能承接,作為出租或是公定價格買賣,且制定合理比例的停獎及收費(汽 機車),那小英你就成功了(我非常期望你能做到)
都更是很辛苦的過程,仰賴市民對公共環境的希望和對政府的信任巴黎(20年Haussmann's renovation) 倫敦 巴塞隆納,在工業革命後都經歷了這個過程,才有現在令人稱羨的都市,早在日領時起,台北的都市設計就已經是非常先進的,只是流亡老K毀了一切(很想罵,但是不想增強我自己的負面能量,{克制封印})。
小英,我知道我言重了,但我希望你撥亂反正,這是一個27歲青年的期望。我期望祖父母輩,那個口中互相信任 合作的社會可以重建。
在這裡我希望各專業領域的青年們,能一同提出理性的意見給小英團隊參考,畢盡每天上班,不能到現場參予,只能上班摸魚寫一下,靠我寫了超多。(中間目前偏綠選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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